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声望电子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X路天泽大厦一层。

法定代表人侯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安声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X路X号海佳云顶X室。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声望电子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经审查,申请执行人西安高华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执行的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陕民三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李某国

审判员孙旭忠

代理审判员张锐

二O一一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王某龙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