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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诉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双清区法院

原告李某,男。

委托代理人胡响亮,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罗某,女。

委托代理人马某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罗某于2011年9月7日死亡,其常住户口于2011年9月21日被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广场派出所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本案诉讼费300元,由原告李某承担。

审判长王堂堂

审判员殷飞龙

审判员肖科军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黄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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