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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东茅岭支行与岳阳泰和集团贷款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汩罗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08)汨执字第194-X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东茅岭支行。(以下简称东茅岭支行)

负责人刘某某,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湖南泰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岳中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于2008年10月10日、30日对被执行泰和集团所有的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办事处站前路居委会的泰和大市场二区X栋(幢号00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所抵押的门面及仓库进行了拍卖,对流拍的门面及仓库经东茅岭支行与泰和集团协商,由泰和集团变卖,用于偿还借款。买受人彭彭(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周三中(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罗再方(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所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郭正卿(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刘某华(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蔡乐华(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产权证号码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郭正卿(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行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刘某(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苏祖华(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胡树国(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陈利云(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李永胜(身份证号码P:x)李海容(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方立新(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蔡向阳(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方炜(身份证号码P:x)以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213、X号门面二间。买受人谭平(身份证号码P:x)分别以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215、X门面二间。买受人陈燕飞(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乔文秀(身份证号码P:x)分别以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220、X门面二间。买受人金美萍(身份证号码P:x)分别以x元、x元、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223、224、225、X门面四间。买受人黄某芳(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门面一间。买受人张志宏(身份证号码P:x)分别以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228、X门面二间。买受人陈小华(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梅小良(身份证号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黄某芳(身份证号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袁美英(身份证号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买受人贺申云(身份证号P:x)分别以x元、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码为x-249、X号门面二间。买受人匡细顺(身份证号码P:x)以x元购得房屋产权证号为x-X号门面一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上述买受人的买卖合同行为合法有效,购得的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归相应买受人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转移。

二、依法对上述买受人的房号予以解除抵押、封查。

三、上述买受人可凭本裁定书到相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转移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廖明

审判员吴志勇

审判员徐干辉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欧文勇

泰和大市场买受人过户明细表(1)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屋产权总证号(x号)市场编号(二区一栋)价款

1彭彭x元

2周三中x元

3罗再方x元

4郭正卿x元

5刘某华x元

6蔡乐华x元

7郭正卿x元

8刘某x元

9苏祖华x元

10胡树国x元

11陈利云x元

12李永胜x元

李海容x元

13方立新x元

14蔡向阳x元

泰和大市场买受人过户明细表(2)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屋产权总证号(x号)市场编号(二区一栋)价款

15方炜x-x元

16方炜x-x元

17谭平x-x元

18谭平x-x元

19陈燕飞x-x元

20乔文秀x-x元

21乔文秀x-x元

22金美萍x-x元

23金美萍x-x元

24金美萍x-x元

25金美萍x-x元

26黄某芳x-x元

27张志宏x-x元

28张志宏x-x元

29陈小华x-x元

30梅小良x-x元

31黄某芳x-x元

32袁美英x-x元

33贺申云x-x元

34贺申云x-x元

35匡细顺x-x元

合计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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