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略)。
委托代理人:孙长江、刘某,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未来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X路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