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饿了么骑手,在外包代理商原上海****公司云山路支队工作,2017年9月入职,今年7月29日
我是一个饿了么骑手,在外包代理商原上海****公司云山路支队工作,2017年9月入职,今年7月29日在送餐途中不慎与人发生刮擦导致对方受伤骨折,事故认定我全责。伤者住院期间我个人垫付5000元,公司垫付20000元。由于伤者骨折打了钢板需一年后取出做二次治疗,但是保险只报销自伤者入院之日起180天的费用。请问这个后期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如果伤者要求精神损失费,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我或者公司承担?
提问时间: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