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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3月18日进入目前所在公司的,当时签了一份3个月的实习合同,合同6月18号过期。过期后

我是2018年3月18日进入目前所在公司的,当时签了一份3个月的实习合同,合同6月18号过期。过期后公司没有再和我们签订合同,直到现在。就在昨天,公司告诉我们好几个人,我们由于业绩不足,无法“转正”(并非是业绩不够,而是目前公司人多,裁员借口),可以选择续签一份临时工合同做的12月。我就想问问,目前我能索要的赔偿有哪些。
提问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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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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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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