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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公司说的工作职责与入职后不符合,公司总是让我们做非本职工作的工作,并且公司也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注

入职前公司说的工作职责与入职后不符合,公司总是让我们做非本职工作的工作,并且公司也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我们需要做其他岗位的工作,那么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呢?我是否有权拒绝这些工作?
提问时间:2021-06-1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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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合同未注明,那公司可以要求做其他工作。这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如果拒绝,那就意味着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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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因为现在的工作与当时说好的不一样,所以已经提交了辞职信,但是现在公司已经半年招不来新人了,公司现在想尽各种办法不让我离职。我是提前4个月提交的辞职信,并且注明了离职时间。我该怎么办?能直接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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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直接走人。因为提前1个月就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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