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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分开签的,试用期三个月2020年8月31至2020年11月31日,工资:基本工资
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分开签的,试用期三个月2020年8月31至2020年11月31日,工资:基本工资2800+绩效+补助到手4000,转正后只签一年合同,转正后工资到手4500。和人事说不合法,人事说公司都是签一年,但是别的操作工都是一个月的试用期,还有就是试用三个月的都签了三年,现工作了7个月,准备辞职,有什么补偿吗
提问时间:2022-02-03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的。
用户
公司分开签试用期三个月合同和转正一年合同不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也没有吗?我能不能维权
特邀律师
这个可以维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闫国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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