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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号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从2019年11月11号到2020年2月10号,

2019年11月11号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从2019年11月11号到2020年2月10号,现在2020年4月了,已经过了试用期了,公司一直没让我提交转正申请,然后今天4月7号,人事通知我说我试用期不合格,但是此前没有并对我进行考核,现在以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我,让我自己写辞职申请办手续离职,我该怎么维权申请经济赔偿?
提问时间: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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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然后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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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要主动写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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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按合同日期是过了试用期的,可是公司说受疫情影响,试用期要往后延长,说我还要试用期,然后又以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我,让我写辞职报告走正常流程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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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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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试用期多长就是多长,没有延长的规定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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