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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5月,**市****建材有限公司从学校招聘刚毕业的我们,7月因公司技术部岗位欠缺,公司从车间调

18年5月,**市****建材有限公司从学校招聘刚毕业的我们,7月因公司技术部岗位欠缺,公司从车间调两三位优秀员工进入技术部,要求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协议上注明培训时间为1年,起止18年7月至19年7月,培训结束后需继续为公司服务5年,公司为本次培训费用12万(培训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工资,住宿费,交通费,补贴,资料费,培训学费等)已方在服务期间提出辞职甲方同意离职,需支付未服务年限的培训费用还需赔偿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的培训单单是适应岗位上技术的指导,无安排专人教导,一年培训期间没有参加任何其他技术培训,无出差,只在岗位上工作,这个培训协议是否违法,离职是否需要赔偿所谓的培训费用?
提问时间: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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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个不属于专项培训,离职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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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公司以此要挟我为它继续服务,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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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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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协议上有注明在职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已经罚款过,离职也需要进行赔偿,我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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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已经罚款过的,离职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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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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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用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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