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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2月25日入职,2018年2月6日离职,入职时签了一份叫员工协议,里面并没有公章和老板签名,只有公司名,协议写着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离职时问老板有什么手续要办理,他说写了离职申请就可以离开了。到了2018年3月4号,我问老板拿工资时,他说因为我没提前一个月说。所以在他那里的一个多月工资全没了,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去了劳动局写了申请,劳动局要5个工作日才告诉我是否受理我的案子,请问劳动局的做法也是正确的吗?我应该走什么途径什么方法拿回我应有的工资,入职时并没签劳动合同,而且工商局也查不到那家公司的机读档案,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工资是要压一个月的,是老板说提交了离职申请就能走
提问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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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工资能够要回来,工资压一个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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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能要回工资,为什么劳动局要5个工作日才能告诉我是否能受理我的案子,公司也是没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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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12333投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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