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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薪酬对应表,个人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部分,实际发放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加月

公司制定的薪酬对应表,个人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部分,实际发放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加月度考核部分,正常情况年底发放年度考核工资,可如果中途辞职,请问年度考核部分应不应该发?如果要发什么时候发?若公司不发,是否违法?请专业律师帮助回答一下!
提问时间:2021-09-3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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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个问题已经解答了。公司的作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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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公司有没有理由可以不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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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理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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