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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我家交到投资担保公司30万,后来公司没钱,用一套烂尾房抵押,购房协议上写的是房子42万,并备注

15年我家交到投资担保公司30万,后来公司没钱,用一套烂尾房抵押,购房协议上写的是房子42万,并备注了全款,抵魏**(投资担保公司老板名字),今年估计能交房了,但是投资担保公司要我把多出来的12万退回去。从法律上讲投资担保公司这样做合适吗,我能追讨这4年的利息、精神损失和误工费吗?求解答,谢谢!
提问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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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当时的协议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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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没有任何协议和合同之类的东西,只通过开发商开了张收据和购房协议,购房协议金额后面备注了:全款,抵魏益民,其他没有任何关于投资担保或抵押的字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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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你主张继续履行服务买卖合同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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