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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中必须写总价,实际交易金额可自行打印附页签名?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请问甲方是某套房子的唯一产权人,准备出售给乙方,同意以市场价的55%出售,但房产中心的合同上必须写总价,不会写实际交易金额,如果要写自己打印附页,签骑缝名。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力?如果签下甲方事后要求乙方付剩余45%,乙方是否可以凭此合同拒付?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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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您的问题我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应的细节。请您尽可能的把案件的事实,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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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阴阳合同,不行的。只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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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徐律师您好!假如房屋买卖合同就写总价,和卖家另外再写一份补充合同,写明房屋合同总金额多少,实际交付55%金额多少,卖家将不再收取剩余45%价款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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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重点在时间先后顺序可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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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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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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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徐律师情况是这样的,其实是亲戚之间的房屋买卖,现房产证是我亲戚一人的名字,他允诺房产分我45%,我现在想买下他的55%,产权全部转给我。房屋买卖合同还是按照原价写,双方也是按照原价来交税办理产权转移,只是在税后支付价款方面支付原价的55%。我现在只想要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允诺,他实际就收我税后55%的价款,事后不会再问我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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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在合同签定以后啊在额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你不是还有一部分剩余款项要支付吗?你们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价格变更为55%的价格就可以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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