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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附有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写了定金收条,并实际收到了定金,但在单独定金中没有注明房屋总价,

买卖房屋(附有房屋具体的坐落地址),写了定金收条,并实际收到了定金,但在单独定金中没有注明房屋总价,合同没有签订,只是达成口头房屋总价协议,在定金中约定了支付首付款的金额和时间,现在买主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要求合理吗?我是否要退还?请指点,谢谢!
提问时间: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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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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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为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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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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