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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写实际成交价?如卖方索要剩余房款,能否以承诺为依据拒绝付款?

您好!现我与房屋卖家协商一致,他以房产总价的55%卖给我,但房屋买卖合同上只能写全额价款。现在我怕交易之后他向我索要剩余45%的价款,如果在交易前,由卖方亲自书写,已收合同总价45%房款,买方仍欠55%,并签字,交易后再写明实收合同总价55%的房款,货款全部结清,并签字。这份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假如卖方之后问我索要45%的房款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拒绝付款?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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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后面贷款全部结清的话。和前边支付百分之45的价款,没有支付百分之百是冲突的,容易产生争议,最好合同明确。或者另外写一份合同。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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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另外写一份合同怎么写比较好?比如写清买卖合同总价款为270万元整,实际甲方只收取270*55%=148.5万元整,甲方不再收取剩余121.5万元整?由于是个人之间的承诺,最后只由双方签字是否有效?是否可请第三方再做一次公证?我现在只想要法律上100%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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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双方签字就行,如果工资更好,你写个勉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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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公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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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你写个勉强可以是什么意思?如果房产交易合同可以写附页,写明实付148.2万并骑缝签名,这份合同是否有阴阳合同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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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实质内容可以,收尾的一些法律事项没有,也可以的意思。你私下写一份合同双方签字。不要写一起。最后我明确一下。你这属于避税的行为。怎么写都是违法的。这就是做一个凭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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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是避税,房屋买卖合同还是按照原价写,双方也是按照原价来交税办理产权转移,只是在税后支付价款方面支付原价的55%。其实是亲戚之间的房屋买卖,现房产证是我亲戚一人的名字,他允诺房产分我45%,我现在想买下他的55%,产权全部转给我。现在只想要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允诺,他实际就收我税后55%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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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你们私下写协议,或者让对方写一个收条,说明收到所有购房款,双方针对房屋买卖款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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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说实话,我对我这个亲戚不是很信任,由于我贷款还需要时间,如果我们在房产交易当天签好总价合同付完税,我让他先写一份已收45%房款,仍欠55%的收条,等我把55%房款全部付清之后,将前一份收条做废掉,重新让他写一份已收所有货款,债权债务已结清,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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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只要有债权债务结清的字样就行,但是一定写清是什么什么房子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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