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9月4日我进入超市工作,一开始在服务台学习。在服务台学习期间,我犯了错误。我把几张顾客拿来兑换的提货

9月4日我进入超市工作,一开始在服务台学习。在服务台学习期间,我犯了错误。我把几张顾客拿来兑换的提货券占为了己有。这些提货券我有一部分我卖给了别人,大概卖了1000元左右,票面价值1600元左右。还有3盒月饼券我自己提了,总价值500元左右,想在中秋节吃上几个月饼。9月15日被店里发现了,店里一共让我赔了32000多元,要不然就报警。我父亲没办法,分两次支付了这笔钱,一次5000元,一次27650元。请问超市的行为是否合理?我的行为算盗窃还是职务侵占?如果报警的话这个金额怎么算?
提问时间:2021-12-0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超市行为,违法!你的行为也违法?
交流头像
用户
我想问一下有一部分我在发现以前就还回去的券是否也算在总金额里面?我只是放在自己的口袋里面,担心被发现就还回去了。如果超市报警我会被怎么处理?是算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属于盗窃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4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2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5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