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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户头归爷爷,口头约定分配引争议,法律如何裁定?

拆迁的房子户头是爷爷的,在世时说好了一楼给我爸,二楼给姑姑,三楼给三伯,没有大伯和二伯,现在爷爷奶奶走了,我爸也走了,口说无凭,大伯,二伯都来跟我们争一楼,大伯说土地产权证是他办的,到底这个房子应该是咋分,我想从法律上看看到底我们有没有份
提问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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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现在大伙都承认这房屋是你爷爷奶奶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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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只知道房子拆迁上的户主是爷爷的,大伯说土地是他的,以哪个为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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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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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房子是你爷爷的,你是有份额的,你继承的是你父亲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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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是大伯要分一楼不分二楼和三楼,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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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一二三楼全部都得分割,而不是单存的一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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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爷爷以前是会计,记了一本账就是建房子谁谁谁掏了多少钱的,本子有法律效益吗,那些发票有作用吗,还有就是拆迁办登记的时候大伯说只要四个身份证就拿了自己的,姑姑的,三伯的还有爷爷的没有跟我们和二伯说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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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没有其他人签字,单方记录没有任何的效力,应该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拿谁的身份证最终都得按照我前面说的分割。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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