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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问题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问题 我与10年6月10日入职西安某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即12年6月9日终止。单位于今年4月28日提出不续签通知。并要求我5月14日交接完毕,后续无须再上班。我填写了交接单,因公司优盘当天未归还,同时公司未结算我的奖金工资等,我未签字确认。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想公司索取补偿。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vEJ8843()
提问时间:2012-05-16 02:1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胡爱军律师
2012-05-16 07:39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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