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
1、工作10年以上、连续签订二次劳动合同以上及工作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自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补发一倍工资;3、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的,每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