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你的劳动合同有效,虽然约定的内容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单这一条,你就可以提出辞职,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3、如果没有购买社保,也是可以提出辞职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
目前的情况,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
追问:但我的合同工作期限仅是不2010年5到2010年7月为止。这样还有没有效。
回答:没关系,这份合同证明在这段时间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没有签订,但是要证明劳动关系一直存续。
追问:谢谢,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本人没有任何过错。我也不想主动提出辞职,这样我会损失赔偿金和很多权益。我的意思说,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也不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形是不是没有部门能用到法律上条款处理到么?因为用人单位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我本人也因为和它存在劳动关系也无法找另外的工作。很多公司都要出具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回答:你好!可以去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督促发放工资。另外,公司不提出解除合同,你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可以主要拖欠的工资及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是预防用人单位不解除合同,赋予员工解除合同的权力。
追问:我本人不想主动提出,因为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如果公司提出我可以拿到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我这种情况属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回答:那你可以不提出辞职,就单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