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清算

关于国有企业账务延迟核报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账务延迟核报问题 我在2002年有一笔账务至今未报(因公制作费,从公司预支了部分款项)由于企业2009年改制,由原有国有变为股份制企业。现检察院要求偿还2002年制作费用,但我当时的制作费目前仅有当时照片,其他合同发票等都是后补,并且上面也没有原有报账程序中相关领导以及经办与财务签字。现在检察院要求我个人偿还当初因公借款。请问根据法律程序当初制作费用目前能不能核报抵消当初个人借款。有当初借款单据并说明借款使用事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ang……(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4-26 11: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