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后企业股权的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后企业股权的问题 我们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在前几年就把医院通过职工工龄买断和职工股权出资的方式和原单位进行了分离。当时职工根据岗位不同购买股份也不同。目前,医院领导强行要求已经不上班的同志要把股份退还给他们,还要求到退休年龄的人也退出股份。但是明摆的事情,原来的资产通过大家的努力已经翻了好几倍,医院按照原来股份的1.1-1.3倍退还个人显然是不合适,强行要求退还也不合适.请问医院的做法符合法律吗,个人不愿退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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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JjL8798()
提问时间:2010-10-20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