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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超过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超过时效? 我是公办教师,1970年参加工作,1994年被口头撤消小学校长职务,我有向镇教办主任口头申请过停薪留职,1995年9月向学校领导报告后离岗到东莞教书。教育局没有通知我回单位上班,也没有对我作过离职处理的通告和公示。我2009年6月起向教育局申请给予退休待遇,在2012年2月13日才收到纸质书面答复自动离职没有待遇。我要求给档案办理一次性社保,教育局拿不出以前任何有关对我离岗处理的档案材料。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教育局赔偿因没有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至使我的养老保险中断和不能享受公办教师退休待遇的经济损失.
我于2012年4月10日邮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给劳动局仲裁委员会(4月14日收到),4月18日托人代收到回执,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时效不受理回复。
请律师指导我下一步应怎样做?无限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爱世(广东)
提问时间:2012-04-2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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