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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样的情况可以立案吗?

这样的情况可以立案吗? 去年一个认识好多年的朋友(原在北京当兵,家是四川的,后来退伍回去以后在四川德阳特警大队,再后来移民到香港),跟我借了16000元,不过是分次借的,只是每次打款的时候都是让我打到不同的两个账户内,开户姓名不是他本人的姓名。今年一直让他还钱,只是一直推拖不还。这样的情况可以立案吗?如果立案,最后可以得到一个什么样的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雨娜(北京)
提问时间:2012-04-1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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