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能否提前要回自己的借款?

我能否提前要回自己的借款? 我和前男友恋爱期间他买房装修期间在我手中拿去2万余元,后发现他以婚姻欺骗我并同时和多个女人以婚姻为目的交往,在我们的问题未解决之前他补签一张欠条给我。因当时不知道他和别的女人是去民政局领证的,心软答应两年内归还,且因他手受伤难写字的情况下欠条由我写他签名画押的。现我们已分手,我不想两年后再因此事与之纠缠,他又没有任何抵押,所以想提前收回欠款,请问可以吗?如他不同意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mG2702()
提问时间:2012-04-11 08: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