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能否提前要回自己的借款?
我能否提前要回自己的借款? 我和前男友恋爱期间他买房装修期间在我手中拿去2万余元,后发现他以婚姻欺骗我并同时和多个女人以婚姻为目的交往,在我们的问题未解决之前他补签一张欠条给我。因当时不知道他和别的女人是去民政局领证的,心软答应两年内归还,且因他手受伤难写字的情况下欠条由我写他签名画押的。现我们已分手,我不想两年后再因此事与之纠缠,他又没有任何抵押,所以想提前收回欠款,请问可以吗?如他不同意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mG2702()
提问时间:2012-04-11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