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经济赔偿的问题,想请问一下责任的判定!
关于劳动纠纷,经济赔偿的问题,想请问一下责任的判定! 你好,是这样的,比如说,一个大老板A,他承包了一个工程,然后一个人B,在他那里做事,但是A叫B负责管理其他人。。然后老板A说缺少人手,叫B找人,B找了一个人C,一切本来顺利,但是有一天早上,本来C不该上班的,但是为了想主动加班就申请今天上班,B体谅C家庭困难,答应了,但是C在这天上班的时候,本来没做事,但是在现场休息的时候受伤了,比较严重,是脾破裂,最后脾脏切除,B替老板A先垫付了医药费,1个月后病情稳定,就出院在家修养,B多次去看望之,还带C出医院换过几次药,在这时候B受A所托和C签订了协议,承担所有医药费并且按C要求给其一些钱作为补偿。协议完成后,。但是不久C身体其他部位病发,且由医院鉴定不属于该次受伤引起的,C可能听到身边的人三言两语的唆使他,这时候就开始想控告B,说他只认识B,因为是B让他来上班的,但是B是为A做事,自己也只是打工者
注:ABC三者之间均无任何劳动协议!
请问如果C告到法院,B会有多大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速(重庆)
提问时间:2012-04-09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