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单位出据工作十八年的红头信函,社保局能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吗?
有单位出据工作十八年的红头信函,社保局能予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吗? 我79年受聘到一亊业单位,十八年期间一直拒缴社会保险,97年单位为躲避缴纳社会保险,借此变相将我辞退,当时既没告知又没声明,我在不知情况下也无法予料我的权益何时受到侵害,故失仲裁时效,后来只有单位给我出据工作+八年的证明函,但没有辞退丶经济补偿丶解除劳动关系和其它任何原始证据,我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我出据确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证明,但予以拒绝,我该怎么办?劳动关系的确认和仲裁是否同一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4247(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4-06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