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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纠纷

社保纠纷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公立幼儿园的代课老师,我的合同工资待遇方面是这样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  其中包括一方所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等费用中个人所承担的部分,乙方自行去有关部门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办理完以上相关手续后,一方拿回缴费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单位凭发票给乙方报销其中有甲方单位应承担的部分费用。如乙方不去办理或放弃造成后果由一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合同签订的合法吗?有效吗?
“如乙方不去办理或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这说法合理吗?
是:“如乙方不去办理或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是不是我自己不去交社保就是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学校对这问题就没有责任吗?这是去年签的合同,我也一直没办社保,我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让她补缴社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六月下雪(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2-03-27 09: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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