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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社保纠纷

合同与社保纠纷 我在2009年6月进入一家公司,让我交纳8000元培训费,签订了3年的合同。但在公司不能出示有效的培训证据,在2011年年底辞职,合同未到期,(期间签订了两份合同)是否能拿回8千元的培训费.公司为我们在工作期间缴纳了全部的五险一金是否能在员工的培训费中一次性扣除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全年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慈朋(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2-21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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