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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违法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我自2010年11月进入德彦纸业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劳动合同。
        事情要从2012年2月24日夜班说起,我和同事陈舒婷在切管,因为产品太重,女孩子力气小拿不动,造成产品一端受伤,当时赶货我忙产量,我在切管也没有发现另一端被压伤,而主管(何文)也在现场看了也没有发现被压伤,直到出货时才发现说产品的另一端被压伤,这些我根本就不知情。
直到2月29号公司贴出公告给我处分我才知道,我就去找厂长(何晓明)和他说:这是不能怪我呀!因为那个责任不在我,我只是切管的,陈舒婷是放管的,在说了是主管安排工作不当,才造成产品受伤,何晓明说是主管写的报告。
3月1号早晨上班时,我看到主管(何文)就和他理论,我和他说这个责任不在我,我是切管的,要是管子切得长了或者是短了,这就是我的责任,在说了你主管也有责任,你也有错,你当时为什么没有发现产品受伤?我说他有错,他就和我争吵并动手打我,当时我还手了,但是也没有打伤他,同事们拉开了。
     厂长(何晓明)就把我叫到办公室,说要给我记(大过)处分,我说为什么给我处分,是主管《何文》先动手打我的,我不接受处分,厂长说他去调查下,让我先去做事,当时主管《何文》也在上班。
直到下午13点时厂长《何晓明》就带着派出所的警察来找我,把我带到派出所囚禁10多个小时,当时何文还在厂里上班,到晚上23点左右公司管理部主管《林勇鹏》来到派出所用威胁的语气对我说:你要不要坐牢? 我说:谁愿意做牢呀!他就给我三个条件:1:让我给何文赔礼道歉。2:让我赔钱给何文。 3:说他就要我去坐牢。
      经过警察调解何文向我素要600块钱,当时调解书我签字了,要是我不签字《林勇鹏》就说让我去坐牢,回到公司公司已打架为由把我劳动合同解除了,开除单上说:我殴打何文,既然是殴打他还能好好的上班,说我违反了员工手册上的第48条第15款,我们公司的员工手册根本我们就没有见过,而且公司也没有宣导过员工手册,员工手册只有他们说了算。
   还有主管打我时同事徐安智看到就说当官的打人了,就把我们拉开,何文没有打伤我,就去找厂长何晓明,厂长就要徐安智自动离职,徐安智不同意。3月2号管理部主管林勇鹏又来让徐安智离职。徐安智说:我为什么要离职?我拉架有错吗?管理部林勇鹏就把徐安智又弄到派出所去了,派出所问了下情况,不做调解,让公司自行调解,公司就给徐安智大过处分,被逼离职。
还有法定日放假会扣掉我们的底薪,周末加班8小时过后就给我们算平时加班,还强行我们加班,必须要上够12个小时,上不够就给我们处分。
                          以上是我自己写的材料,都是事实  请律师给我说说我该怎么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zw095……(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3-1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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