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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辞退个人的相关补偿问题

公司辞退个人的相关补偿问题 本人是1999.8月入职,期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变更过(我的工作岗位及内容未变)。最近一次是2011.8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工作起始时间一栏写的是1999.8入职)。
   2012.2月工资条:基薪1560+业绩1068+补贴400+工龄210+加班费358.62+交通补贴55.86,工资合计3562.46。扣保险258.42+公积金300后,实发3094.04。
   公司要求每周六上午为培训学习时间,实为正常上班,没有任何加班费。
   2005-2012年至今,公司一直按北京最低标准给投保和公积金,而不是按工资标准。
   近期公司战略调整,要对人员调岗或辞退。本人不希望调岗,希望公司能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下:
1、公司要给调岗如果我不同意,是否有经济补偿?给多少年补偿,具体数字如何计算?
2、2005-2012年至今,公司一直按当地最低标准给投保和公积金,而不是按我的工资标准。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3、每周六上午正常上班半天,是否可以申请补偿,有多少?
   请大家帮助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快乐2012(北京)
提问时间:2012-03-13 22:08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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