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个月临时工合同,做了十天,公司经常加班加4个小时,不想做了,可以哪到工资吗?
可以拿到工资 先找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