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奖金以及未签合同以及劳动法里说的双倍工资
关于奖金以及未签合同以及劳动法里说的双倍工资 您好!我在一家有限公司上班7年(送货司机),期间前5年与后两年法人换了,没有签合同,也没给我们交社保,2011年年底厂子关门,说不开了(应该没申请破产,也不知道破不破产和我说的有没有关系),原本2011年开头口头说好我的年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加300元/月(我以前的工资是每月1850元,到过年给6000元,还带有点说是奖金的意思)到2011年年底工资是给了,每月2150元,可是过年的6000元不给了。在此我想问问,我那6000元在法律上能告吗?因为没有合同,我也没有别的证据(只有几个一起干过活的工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没有合同,不知要告的话,是否要别的证据),另外劳动法上说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赔偿,具体还不是很懂,还有前5年的和后两年的是否可一起告,该找谁负责,恳请各位律师能否帮忙解答一下,有心帮助的话也可以联系我一下我的QQ号是123328606 电话13566950335,我叫小张,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kw818……(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2-22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