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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 我母亲在敬老院工作十余年了,由于敬老院一些原因 比如一天二十四小时工作还没有节假日,我母亲因为这些已经有最少六七年没有在家住了,即使有病了也得在那工作.  还有就是护理一些精神不正常的人 ,因为这些我母亲已经辞职了. 但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合同  只有我母亲辞职以后院长开的一份在职十年的证明 现在想咨询一下 请问国家对我母亲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补助,补助是怎样的额度 , 具体依据的是哪项法律条款,.如果有的话要上哪里申请这份补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y……(辽宁)
提问时间:2012-02-14 10: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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