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合同赔偿问题
关于合同赔偿问题 我在浙江湖州一家家具公司工作,是2011年7月经一家杭州猎头公司的引荐来此工作的,当时我的劳动合同上注明的是12000/月;职位:设计师;公司每月只在工资卡上打70%的工资;我当时向老板说明情况,老板的回复是到年底发,并且说都是半年一发;今年过来我打算辞职,并以工资不能及时足额支付为由;但老板说要到法院告我,说合同上有关于招聘费用、摊位费用的赔偿;我仔细看了一下合同,上面确实有这一条。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在这个时候辞职真的要进行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q9752……(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2-02-09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