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下关于农村土地合同赔偿的问题,谢谢
请问下关于农村土地合同赔偿的问题,谢谢 原背景:原告(我姐家同村村民)及被告1(我姐夫的父亲)被告2(我姐姐及我姐夫)
传票上原告所陈述事情及要求:由于被告自家无土地可使用,经多次请求后,原告出于同情心达成约定如下:被告建房以后如该地段要出资建房,被告仍要按其它建房一样补偿给原告。本村补偿标准如下:靠路的18户人家土地其标准是1W2一米,原则是谁使用谁出资。门面房以东的土地4W一亩。 原告要求被告房子(共占1分多地)所涉及的3.72米的土地应补偿44640元及诉讼费。
我作为被告将事件始末详情描述如下:关于换地是在02年,此时原告与被告1签了合同1份,房子在03年建成,作为新婚房子使用,在04年被告2两人结婚以后一直相安无事。自从11年9月以后本村土地开发涉及到房子土地,原告便以合同要求赔偿。
其中所涉及利益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原告与被告1在02年签订合同,该合同只是一张纸在原告那里,该合同内容大概是土地以后要卖的话需要补偿给原告相应费用。因为自原告要钱以后被告3人一直没有见过该合同。
(2),换地是以多换少,被告有6分多地换原告的4分2的土地。
(3),被告2自结婚以后已立户,该房子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证已经在09年申请办理,(钱及复印件当时就已经交了)原本村书记有书面证明。房子后面附带的土地在本村开发范围内的部分已经无偿给原告,房子作为宅基地未列人土地开发买卖范围,本村现任村书记有书面证明。现在原告还想要宅基地所占用的3.72米土地的钱。
(4),被告2在本村书记处买的房子从12月初至今因被告多次阻拦未能建房,(该处房子是从村里分配买来的)原告多次带同2个儿子到现在吵骂,阻止施工。(建筑工头及大量村民为证)本村书记调节无效(村书记要求被告报警)。
作为被告,已经于2月初准备开庭,请问下该做怎样的准备,以及胜诉的可能大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8251(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2-01-09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