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交管部门将事故车辆丢失,造成受害方无法进行检验鉴定
交管部门将事故车辆丢失,造成受害方无法进行检验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将作为证物的事故车辆丢失,造成事故受害方无法进行事故检验鉴定,无法获得事故真相。交管部门据此给付被害方事故证明而不是事故鉴定书,使得受害方无法获得有效经济赔偿。请问交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作为受害方该不该获得交管部门的赔偿?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iHt8389()
提问时间:2012-02-09 12:24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交通事故 受害方 对我进行威胁
6个回复
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签定了调解书,肇事方也履行了约定,但事后受害方发觉上当了,请问是
3个回复
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可索赔车辆贬值损失吗?
7个回复
助力燃油车因油门冻住无法回位造成的事故如何找厂家索赔
0个回复
事故责任无法鉴定是何意思?
2个回复
我因醉驾造成车辆追尾事故
2个回复
车辆碰撞,事故乙方(无责)对完全修复不满意,要求更换,并拒绝第三方鉴定,甲方该如何去做。
2个回复
机动车在停车的情况下被撞,需要进行车辆鉴定吗?还有就是属于谁的责任?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