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办公室纠纷
你好,我答复如下,仅供参考。对于第一个问题,涉及到民法中添附的问题。即动产与不动产结合成为一物,则动产所有人丧失对该动产的所有,但不动产所有人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据你所述,电线电板没有与他物添附,则归你方所有;玻璃已经形成添附,则归甲方所有;网线没有与他人所有添附,则归你方所有。乙方不是出租方且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不得干涉你方的行为。
其次,对于第二个问题,则是民法理论中的第三人代替履行的问题即买卖协议中转让房产的占有之义务人在甲方,但你们三方已经签订了协议,该协议视为你方同意履行占有转移之义务。可见,你按照一般情况转移房屋的占有即可,即在转移占有时让对方即乙方签收接受单,即钥匙或者其他财务接受情况。
首先,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你可以要求继续租赁的。其次,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租赁,要支付你违约金。再次,关于装修费,是可以折旧给你补偿的。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1、如果对于这些物品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能拆得你可以拆自己处理,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卖给房东。
2、房屋内物品都要交接。
该协议对三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乙方的行为并不符合协议第3项约定的内容。你完全有权处理,乙方不得阻挠。交房时你可以制作一份房屋交接单让乙方签字。请来电咨询。
根据三方协议你们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装修。如果对方扣留保证金的,届时可以起诉追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委托律师处理
你们对于电线等线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属于你们自己安装的都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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