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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7年,由于工作中遗忘未把300元退还到财务部,经审查出,说是我占为己有为由,要辞退我,我

我在公司工作7年,由于工作中遗忘未把300元退还到财务部,经审查出,说是我占为己有为由,要辞退我,我 由于我在报账的时候没有把出售空调的300元退还给公司,公司说我诚信和品质有问题,就把我辞退了,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天林(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2-01-08 12: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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