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7年,由于工作中遗忘未把300元退还到财务部,经审查出,说是我占为己有为由,要辞退我,我
你好,现在关键就要看你此次事件是否构成辞退你的合法理由,如果是合法的,那么就没有赔偿。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违法辞退就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