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可否讨要工资和增值税票价格与合同价不一致时可否按发票价付款?
我可否讨要工资和增值税票价格与合同价不一致时可否按发票价付款? 你好!我是一个下岗人员,11年6月我与一企业签订《终端区域市场协议书》部分内容如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在**省**市区域销售,特签订本协议:一、聘任期限2011年三月至2011年12月......五、薪酬及销售返利的发放:销售返利用于承包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提成;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不再为其支付。”我想咨询这算不算劳动用工合同 ?由于公司开出给客户的出库单价格、增值税发票价格比合同规定的回款价格低很多(为了偷税),比如所开发票价格为5圆的公司要求我按合同价回10元,至使我无法从事业务,业绩很低·,不但没拿到一分钱报酬还贴费用,日子过得非常窘迫!请问我可否向公司讨要薪酬?另外,我在商业公司委托批发的该公司产品商业公司不同意按原来签订的合同价格结账,只同意按税票价格金额结账,而且商业公司的出售价也是按税票的价格加微利出售的。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按税票金额回款结账呢?谢谢!祈答!我手里现在有合同(含合同规定的回款价格),公司给商业公司开具的与我要货品种数量完全相同的比合同回款价低得多的出库单和增值税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phzh5……(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2-01-06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