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只有付款收据,没有购房发票和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只有付款收据,没有购房发票和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我是一名盐矿退休工人,原居住矿山,距离县城25公里。2009年9月得知县司法局公开向社会出售职工宿舍每套4万元,我及时报了名,在2009年10月15日交清房款,拿到了房子钥匙。当时县司法局只向我开了收款收据,嘱咐房子全部卖完后再通知我办房产证,可能要到2010年春节后。因为是司法部门办事,所以对他们很信任,叫等着就等着,也没有要求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
   此后,他们一直没有通知我办理房产证。我多次询问,有一段时间他们说要由国有资产公司拍卖房子,他们不合卖;近段时间他们又说,这房子在政府老城规划区,国资公司不拍卖了,要求我退房后租住。可是,我是在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开出售时购买,是基于合法公正合理的情况下交付房款购得房子,并开据了票据给我。得知县司法局要我退款租住,我非常忧虑,矿山是没法搬回去了,拿回房款后我就没有固定的家了。非常企盼律师能帮帮我!
我想请问:1、县司法局率性而为,出尔反尔的作法是否违法?2、我能否主张不退房,要求县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3、如果退房给县司法局我能否要求他们赔偿我2倍的房款损失?4、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能较好的解决我们双方间的纠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496……(云南)
提问时间:2011-09-30 09: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