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变相降薪,想要不续签并要求补偿,公司拒绝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变相降薪,想要不续签并要求补偿,公司拒绝 (全部分已给出,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本人快到期的劳动合同写的是月工资2300元,另有补充协议(经年终考核合格)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实际为每月发放2000元奖金。 如今合同即将到期,人资找我将月工资涨为3160,但奖金降为500.
我认为这与原合同的6万元相比是明显下降了,我提出不同意续签,并希望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向我提供补偿。
公司以合同上约定的月工资由2300涨到3160为由,否认我降了工资。且6万元一说是有“经年终考核合格”为前提条件的,故不能作为依据。
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udd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7-06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