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个劳动关系国家法律是怎么订的?
这个劳动关系国家法律是怎么订的? 这个劳动关系国家法律是怎么订的?
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我是一名长途客运的驾驶员,我与一私人老板打工3年,老板3年没有给我买社保,1年工作时间不少与4623个小时,没有节假日,我说要告老板,老板在没有提前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抄了,3年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具体情况:这个老板买了*********公司******分公司一台从**至**的大巴车,请我跟他买的这台车打工开车(从2005年10月21日到2008年10月25日),我在这以前在该公司也是开才车的,但从2005年10月21日起,该公司老板将车卖给了现在的老板。
工资待遇:跑1趟(1920公里)需要时间38个小时,320元跑1趟,包吃。
休息情况:跑2趟休息1趟,跑1趟是要2天的时间,也就是上4天班(合计76小时)休息2天,没有节假日。
我与该老板没有任何书面文字的协议和约束,没有工作证等等,工资是由老板发给我手里,没有工资卡、银行卡,但是我的从业资格证是公司办理的(道路运输管理处颁发)。
我手上现在唯一的就只有一段录音,人证有(同事),不知道法律是否认可。
补充:车辆(营运工具)有公司,现在车辆老板为私人,没有公司,但是该老板有合伙人,合伙人是他亲戚,有一公司,但是不在一个城市,该大巴车由他们2人一起买下,老板占49%,他的合伙人占51%,但是他的合伙人不管理车辆上的任何事情,都交由该老板管理。
这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我们当地的劳动局和“率师”说:有的说是劳务关系,有的说的劳动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关系,国家法律没有个规定吗?请个钟点工叫劳务关系,我跟他做了有3年啊,这也叫劳务关系?不解~~~~~~ 有国家法律文件吗?有相关权威来回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1264……(湖北)
提问时间:2008-10-29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