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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咨询

劳务纠纷咨询 我于今年4月在公司应聘,试用期三个月,7月1号转正并签了劳工合同2年,但是现在公司由业绩不好为由叫我即可走人,(注:附加合同上写明如果业绩不达标者可以做降级处理)到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九个月,请问我可以要求工资补偿吗?能补偿我多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韦其伶(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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