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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咨询

劳务纠纷咨询 我是2002.05.16到一个韩资企业做管理工作,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之后,我已与公司签定二次劳动合同,合同将于2011.01.31到期,按公司以往的作法,与我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可能性比较小,现特向您咨询:
1.正常情况下,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
2.我已准备了公司对于劳动合同这一块不合理的地方:加班无加班费;前期未按实际工资标准交纳社保医保,只按最低标准交纳;02年全年未给我交社保的相关资料。以上这些能不能增加赔偿金?
请回复,谢谢!
胡女士:13886175935,E-MAIL:6818825@QQ.COM, QQ:681882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ili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1-3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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