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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私人企业和我提前解除合同

私人企业和我提前解除合同 2009年9月正常开学后2个月,川外双语校突然发通知,提前解除合同。学校在通知里没有任何说明不办的理由,只是口头说效益不好。
请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司法解释是什么
      10个月前,我休完产假,产假期间没有一分工资,生育保险的补贴没有工资高。学校应不应该补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飞花逐月(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09-12-14 09: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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