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快到时(2015.627),公司说要求调换员工工作岗位
请问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快到时(2015.627),公司说要求调换员工工作岗位 请问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快到时(2015.627),公司说要求调换员工工作岗位,但原工作岗位有200的奖金,而调职后的岗位没有,这种情况下公司未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我是否续签合同,而我又不想到另一个岗位去(这样去是没有那200元技能奖),请问我能不能选择拒绝到另一个岗位,或者要求仍然给我同样的报酬(同样有200元奖金)。如果我不同意到新岗位,而在这种情况下不续签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2016.6.26。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如果公司以到新岗位工作就续签合同,不去就是不服从管理安排为由刁难我,我提出辞工能否要求获得补偿。或者以不到新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我能否要求获得补偿。急求解疑,谢谢。怎么做才好?如果等到合同到期后我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公司,或者是我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我不续签合同就算辞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6-0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