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怀孕期间,续签合同降低工资标准
怀孕期间,续签合同降低工资标准 2011年1月签了合同,上面的工资是1550元,但实际的工资是2200元,6月份还加了100元。但是8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了就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按合同上的工资1550元发放,并且续签合同时说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140和我签合同。我的预产期是2012年3月24日,我想我休完产假就6月份了就和公司说只签半年合同,6月底合同到期就不想干了。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能拿到生育津贴和失业保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瑜(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1-17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