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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

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到公司去应聘的时候老板一开始试用期一到三个月.如果过了试用期工资按2000结算给我.如果没过就按1500结算.现在都三个月多了(2011.8.8到2011.11.14).第一个月发工资时按1500发.他说过了试用期把剩下的500补给我.到现在他欠公司所有员工两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我多次问询什么时候发工资.结果就被无理的开除了.现在他结工资按1500结给我.但我进公司以来都没签订过什么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yj53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1-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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